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1-00463 | ||
發(fā)布機構 | 灌云縣民政局 | 發(fā)文日期 | 2021-06-08 |
標 題 | 關于同意灌云縣福社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業(yè)務范圍的批復 | ||
文 號 | 灌民發(fā)〔2021〕23號 | 主 題 詞 | 民政、扶貧、救災/社團管理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民政局 時間:2021-06-08 10:07[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shù):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灌云縣福社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社會組織):
你們向我單位申報的《變更業(yè)務范圍》(申請材料)等相關資料,我單位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進行了審核,經(jīng)研究,我單位同意你單位辦理變更業(yè)務范圍手續(xù),由原業(yè)務范圍:1.為有關單位、社區(qū)、家庭或個人提供專業(yè)化社工服務;2.積極開展社工方面的課題研究,組織宣傳、講座和學術交流;3.為政府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參考意見和建議;4.開展社會互助和關愛活動,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5.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政府外包服務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的各類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和其他任務。變更為:1.承接政府購買服務;2.提供專業(yè)化社工服務;3.開展民政相關的職業(yè)技能培訓;4.提供業(yè)務評估服務;5.提供救助尋親服務。請接此批文后,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變更手續(xù)。
此復
灌云縣民政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