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3-00041 | ||
發(fā)布機構 | 灌云縣民政局 | 發(fā)文日期 | 2022-11-01 |
標 題 | 關于調整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 | ||
文 號 | 灌民發(fā)〔2022〕64號 | 主 題 詞 | 民政、扶貧、救災/其他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民政局 時間:2022-11-01 18:01[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各鎮(zhèn)(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為保障我縣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老職工的基本生活,使他們生活水平隨著我縣經濟的發(fā)展而相應提高。根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民政局《關于調整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補助費標準并建立自然增長機制的通知》(連勞社發(fā)〔2008〕173號、連財社〔2008〕67號、連民?!?008〕17號)文件精神,對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補助費進行調整?,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標準。參照《關于調整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補助費標準的通知》(連民救〔2022〕8號)文件精神,并根據市統(tǒng)計局《2021年連云港市城鎮(zhèn)單位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統(tǒng)計公報》,2021年我縣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73794元,較2020(69103元)年增加了4691元,同比增長6.79%,六十年代初精簡退職老職工生活補助費按此比例自然增長,標準由原每人每月1530元調整為1634元。
二、經費來源。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補助費每年標準調整后,所需費用仍按原渠道列支。
三、本通知從2022年9月1日起執(zhí)行。
灌云縣民政局 灌云縣財政局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