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17-00499 | ||
發(fā)布機構 | 灌云縣民政局 | 發(fā)文日期 | 2017-11-18 |
標 題 | 關于開展灌云縣第二屆公益創(chuàng)投活動的通知 | ||
文 號 | 灌民發(fā)﹝2017﹞161號號 | 主 題 詞 | 30 |
內容概述 |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進一步推動社會組織和專業(yè)社工成長、滿足社區(qū)民眾多樣化需求、引領和推動政府購買服務、促進社會公益事業(yè)的發(fā)展,經研究決定,在全縣開展第二屆公益創(chuàng)投活動。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其他 時間:2017-11-18 00:00[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shù):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縣各有關單位、全縣各社會組織: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進一步推動社會組織和專業(yè)社工成長、滿足社區(qū)民眾多樣化需求、引領和推動政府購買服務、促進社會公益事業(yè)的發(fā)展,經研究決定,在全縣開展第二屆公益創(chuàng)投活動?,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宣傳社會公益、滿足社會需求、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促進社會和諧為目標,積極組織、支持和引導社會組織開展各種公益活動,以最大限度地凝聚社會資源、推動社會參與、激發(fā)社會活力,建立政府和社會組織之間合作共贏機制。
二、項目范圍
堅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服務民生為重點,主要圍繞“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的宗旨設計并實施項目,開展有利于社會和諧和提高居民特別是困難群體生活質量的公益服務。
(一)為老服務項目。為老年人提供有利于滿足其各方面需要和提升其生活質量的各類服務項目。助潔、助浴、助行、助醫(yī)等各類日間照料和居家養(yǎng)老服務;空巢和獨居老人的結對關愛、心理關懷;老年人的健康干預和健康促進;老年人的維權和文化活動;其他滿足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和提升生活質量的服務。
(二)鄉(xiāng)鎮(zhèn)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項目。在各鄉(xiāng)鎮(zhèn)建設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完成該鄉(xiāng)鎮(zhèn)社會組織孵化基地1個。
(三)為青少年服務項目。為青少年特別是農村留守兒童提供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長、益智、素質拓展的各類服務項目。包括:孤殘兒童的照料;社區(qū)青少年志愿者服務;社區(qū)青少年幫教;圍繞外來務工子弟和農村留守兒童的困難救助、安全守護、心理輔導、親情關愛、素質提升、綜合性社會支持網絡構建等社會服務。
(四)救助幫困服務項目。為困難群體提供有利于滿足其提升生活質量和綜合發(fā)展需要各類服務項目。包括:流浪乞討人員慈善救助;支出型貧困家庭的救助幫困,困難群體的大病救助、臨時救助、志愿服務和綜合幫扶等。
(五)城鄉(xiāng)社區(qū)服務項目。為城鄉(xiāng)的村街社區(qū)居民提供各種公益服務項目。
三、項目要求
公益創(chuàng)投項目要緊緊圍繞“需求導向、創(chuàng)新導向、操作導向、成長導向”的宗旨組織設計并實施。
(一)需求廣泛性。服務針對的社會問題和所涉及的社會服務社會關注度高、需求量大,能夠體現(xiàn)社會某一特殊領域群體的迫切需要。
(二)定位公益性。項目服務指向明確,與政府目標契合。有精準的定位,有明確的受益群體,直接受益人數(shù)不少于50人。
(三)方法創(chuàng)新性。針對社會需求,項目設計采用新的理念、新的運作模式、新的解決辦法,具有明顯的創(chuàng)新性。
(四)方案操作性。方案策劃符合政府相關政策導向,活動設計科學、團隊構建合理、經費預算精準,進度安排合理,評估標準科學,可行性、可復制性較強。
不受支持的項目補充說明:①直接為受益對象提供金錢和物質幫助的項目;②受益對象不明確的項目、服務成效無法衡量的項目及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悖的項目和活動;③政府部門針對同樣人群已經提供了相同服務或安排了專項資金的項目。
四、項目資金總額與資助標準
本次公益創(chuàng)投活動將按照5大類申報,具體分配情況明細如下(可根據(jù)實際報名情況做適當調整):
項目類別 |
項目數(shù)量 (個) |
每個項目資助金額 (萬元) |
合計 (萬元) |
為老服務項目 |
2 |
1 |
2 |
孵化基地建設項目 |
2 |
2 |
4 |
為青少年服務項目 |
2 |
2 |
4 |
救助幫困服務項目 |
2 |
1 |
2 |
城鄉(xiāng)社區(qū)服務項目 |
4 |
2 |
8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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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五、組織實施
(一)申報主體
申報和實施公益項目的主體是經縣民政部門登記注冊和備案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民政部門進行法人登記,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按規(guī)定參加年度檢查,上一年度年檢合格;因注冊登記時間不足未能參加年度檢查的,需自成立以來無違法記錄;
3.具備獨立銀行賬戶,執(zhí)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具有健全的財會管理、財務核算制度;
4.具備申報項目相關的設施設備,服務機構從業(yè)人員中有社會工作師或者助理社會工作師及相關資質的優(yōu)先,申報的項目服務在機構章程規(guī)定的業(yè)務范圍之內;
5.具有專門團隊負責項目運作;
6.在社會組織等級評估中獲得2A以上評估等級;
7.能自籌資金并自籌資金占項目總資金一定比例的項目優(yōu)先;
8.一個服務機構只能申報一個服務項目。
(二)實施流程
本次公益創(chuàng)投活動包括以下四個階段:
1.項目征集(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
(1)項目申報。各申報單位向縣民政局提交申報材料(一式三份);《灌云縣第一屆公益創(chuàng)投項目申請書》;社會組織登記證書復印件;新聞媒體對本社會組織進行宣傳報道的稿件復印件或其他證明材料;獲得3A以上評估等級的、有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的、取得相關榮譽獎勵的社會組織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灌云縣第一屆公益創(chuàng)投項目申請書》電子版請到“灌云縣民政信息網—通知公告”板塊下載,申報以書面材料為準,申報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10日,申報材料送縣民政局民管中心(縣民政局南4樓),電子稿發(fā):309353009@qq.com;
聯(lián)系電話:15862909906(598748)。
2.項目評審(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10日)
本次公益創(chuàng)投活動評審采用委托第三方的形式,由第三方獨立、公正地開展評審,根據(jù)本通知的要求,最終決定獲選項目。
根據(jù)《灌云縣民政系統(tǒng)購買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實施辦法(試行)》相關要求,經過現(xiàn)場評審等過程,評審小組對初審入圍項目以評分加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評選。
評審結果將通過“灌云縣民政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根據(jù)公示情況,確定獲選項目。獲選單位需根據(jù)公益創(chuàng)投要求和評審小組意見,對通過評審的項目進行優(yōu)化,以使項目計劃書更加合理、嚴謹,項目預算科學、準確。
3.項目實施(2018年1月20日至11月20日)
(1)簽訂協(xié)議與資金撥付??h民政局與獲選項目的單位正式簽訂項目協(xié)議,并根據(jù)公益創(chuàng)投項目實施進度撥付資金。
(2)指導督促。縣民政局負責項目實施期間接受咨詢,并對項目進行監(jiān)測、階段性評估和集中培訓,督促獲選項目機構按時高效完成項目計劃。
(3)項目監(jiān)管。各社會組織嚴格按照項目書所列計劃推進項目開展,縣民政局督促獲選項目的社會組織按時報送項目實施情況,并對項目實施進行監(jiān)督,對項目實施過程存在問題的機構適時下達整改通知。縣民政局安排專業(yè)人員負責項目的咨詢和監(jiān)管。
4.項目總結(2018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1)獲選的各社會組織在項目結束后以書面形式向縣民政局提交總結報告。內容包括:項目實施情況、決算報告、自我評估報告、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宣傳情況以及新聞媒體報道的復印件等。
(2)公益創(chuàng)投評估委員會對各創(chuàng)投項目進行績效評價,并對創(chuàng)投活動進行全面總結,認真總結成功經驗,深刻分析存在問題,提出改進完善意見。
六、監(jiān)督機制
(一)凡提供虛假資料或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虛假參與公益創(chuàng)投的,以及曾經存在因違紀違規(guī)受到處罰的社會組織,在項目征集階段,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參與資格;在項目實施階段,一經發(fā)現(xiàn)須退出創(chuàng)投活動,終止合同中的合作條款,并追回財政資金。同時,對存在以上情況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在縣公共信用信息系統(tǒng)以及媒體上進行通告,三年內不得參加公益創(chuàng)投或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通過其他非法手段侵占、不當使用項目配套資金和社會定向捐助,違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獲選項目團隊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主動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等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jiān)督。
(三)獲選項目團隊因不可抗力原因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時,應及時向民政局提出,不得擅自向其他組織和個人轉讓服務項目。
(四)獲選項目團隊未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組織實施服務項目的,民政、財政部門不再為其撥付服務項目后續(xù)資金,同時追繳已撥付資金。
附件:《灌云縣第二屆公益創(chuàng)投項目申請書》;
2017年11月10日
灌云縣民政局 印發(fā) 2017年11月18日印發(fā)
附件1
灌云縣第二屆公益創(chuàng)投
項目申請書
項目名稱:
申請機構:
灌云縣民政局(監(jiān)制)
2017年 月 日
一、項目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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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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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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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實施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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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受益人及人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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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總預算 (人民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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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領域 |
□為老服務 □助殘服務 □青少年服務 □幫困服務 □其他(請簡單注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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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機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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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注冊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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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述(概述項目希望解決的社會問題,以及計劃通過何種方式達到什么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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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聯(lián)系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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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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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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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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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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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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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機構詳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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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機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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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基本 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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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zhí)行過的同類項目 |
項目名稱 |
起止時間 |
資助方 |
資助總額(元)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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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負責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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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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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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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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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合作機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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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機構 基本情況 |
成立時間、地點、業(yè)務范圍、業(yè)績記錄(300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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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歷史 |
合作時間、內容和方式(200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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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機構聯(lián)系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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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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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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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 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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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項目詳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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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目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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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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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所針對的問題或人群需求是什么?問題或需求產生的原因是什么?為什么有必要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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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描述 |
要求清晰界定本項目的受益人(服務對象),并提供其數(shù)量、基本特征、具體需求或問題狀況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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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項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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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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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實施后期望取得的具體成果,要求清晰、明確、可實現(xiàn)、 可衡量。(100字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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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項目的目標達成的評估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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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的評估指標(從哪些方面考察項目目標得以實現(xiàn)?主要為可量化的、具體的指標): |
項目實施后預計該指標達到的水平(盡量提供數(shù)據(jù)) |
信息/ 資料來源 (什么樣的信息或資料能證明該指標得以實現(xiàn)?從哪里獲得這些信息/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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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實施 計劃 |
為滿足需求,實現(xiàn)項目目標,計劃開展的活動和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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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
活動內容、 活動目的、形式、時間 、地點、 參與人數(sh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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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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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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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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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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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創(chuàng)新性 |
分析本項目與同類項目的區(qū)別及獨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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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分析及應對預案 |
分析項目執(zhí)行中可能遇到的風險及如何應對。 |
可持續(xù)性 |
分析本項目在資助期結束后持續(xù)運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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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項目團隊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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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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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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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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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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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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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及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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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資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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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同類項目的經歷(200字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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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內部參與本項目的其他團隊成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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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及職務 |
性別 |
年齡 |
學歷及專業(yè) |
項目分工 |
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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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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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支持團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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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及職務 |
性別 |
年齡 |
學歷及專業(yè) |
專業(yè)資質 |
項目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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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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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溝通機制 |
項目團隊將建立何種溝通機制以保證項目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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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項目經費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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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金 來 源 |
資金種類 |
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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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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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 資金 |
自有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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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募集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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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財政資金(含福彩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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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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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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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預算支出明細(請詳細閱讀附后的“預算編制說明”,嚴格按照說明編制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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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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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資金支出明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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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服務支出(以受益對象為單位編制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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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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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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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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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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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資金支出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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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資金支出明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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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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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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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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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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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資金支出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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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審批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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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單位 |
我單位保證項目申報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已制定項目實施計劃、方案,確保項目如期完成;確認申報書中所列配套資金數(shù)額真實有效,來源合法可靠,保證配套資金及時到位;將按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接受項目監(jiān)管、審計和評估,并承擔相應責任。
法定代表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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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服務涉及主管單位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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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意見 |
民管中心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評審組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審批意見 |
經評審決定:
□現(xiàn)予以批準,給予該公益創(chuàng)投項目扶持資金 萬元。
□不予批準。
(蓋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