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4-00345 | ||
發(fā)布機構 | 灌云縣民政局 | 發(fā)文日期 | 2024-08-27 |
標 題 | 關于擬對連續(xù)兩年及以上未參加年檢社會組織行政處罰的公告(2024第二批)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民政、扶貧、救災/社團管理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民政局 時間:2024-08-27 11:37[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shù):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各相關業(yè)務主管單位、社會組織:
經查,以下社會組織連續(xù)兩年及以上未參加年檢,其行為違反了國務院《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依據(jù)《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第十條的規(guī)定,本機關依法擬對下列社會組織作出行政撤銷處罰,現(xiàn)將有關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進行公告。
擬撤銷的社會組織花名冊(2024年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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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社會組織名稱 |
1 |
523207233550770822 |
灌云縣東方紅老年公寓 |
2 |
52320723MJ72224573 |
灌云縣汽車客運公司醫(yī)務室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如你(單位)對本機關上述認定的違法事實、處罰依據(jù)及擬作出處罰的意見等有異議,可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機關進行陳述、申辯或者提出聽證申請,逾期視同放棄此權利。
注:本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采取郵寄送達為主,送達地址以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住所地址為準,本告知書郵寄送達之日起即視為收到,拒簽也視為送達。
單位地址:灌云縣伊山南路462號郵政編碼:222200 聯(lián)系電話: 0518-88125159
灌云縣民政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