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19-00603 | ||
發(fā)布機構 | 灌云縣審計局 | 發(fā)文日期 | 2019-11-18 |
標 題 | 江蘇筑富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2018年資產(chǎn)、負債、損益審計結果公告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財政、金融、審計/審計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審計局 時間:2019-11-18 10:51[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shù):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江蘇筑富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2018年
資產(chǎn)、負債、損益審計結果公告
(2019年11月18日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guī)定,2019年4月16日至6月10日,灌云縣審計局對江蘇筑富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筑富公司”)2018年資產(chǎn)、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的規(guī)定,現(xiàn)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筑富公司情況
筑富公司是國有獨資公司,公司不設股東會,設立董事會、監(jiān)事會,內設融資部、資產(chǎn)管理部、投資部、風險部、法務部、財務部、辦公室。
二、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結果表明:筑富公司資產(chǎn)收益率低,在資產(chǎn)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存在需要加強和改進的地方。
三、審計發(fā)現(xiàn)的主要問題
1.應收未收租金28.96萬元
筑富公司4幢房屋出租,至2019年3月底,應收未收租金28.96萬元。
2.未履行基本建設程序
(1)無初步設計概算。筑富公司子公司連云港弘大旅游公司的1個項目無初步設計及概算即開工建設。灌云縣發(fā)改委批復的項目建議書總投資4953.67萬元,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至2019年3月底,該項目已運營,尚未竣工結算,已支付項目費用9793.31萬元,項目投資額調整未報發(fā)改委審批調整。
(2)未取得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即開工。連云港弘大旅游公司1個項目未取得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即開工。2018年底,筑富公司已開工建設的2個項目,未取得施工許可證。
3.未按規(guī)定進行招標
連云港弘大旅游公司1個項目采用設計施工運營總承包,招標時未編制工程量清單、無招標控制價、未通過公共交易交易中心進行。
筑富公司子公司連云港富云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的1個項目,采取邀請招標的方式確定施工單位。連云港弘大旅游公司投資建設的1個項目中的智能化標、空調標,采取邀請招標的方式確定中標單位。
四、處理處罰和提出審計建議情況
針對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縣審計局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審計建議。一是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二是加強工程管理。
五、被審計單位整改情況
筑富公司對審計報告中反映的問題高度重視,進行了專題研究,積極整改落實。針對應收未收租金問題,筑富公司已將欠繳租金催收到位;針對未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問題,筑富公司補辦施工許可證、無害化處理證件,將項目總投資調整文件報發(fā)改委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