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8076/2018-00014 | ||
發(fā)布機構 | 江蘇灌云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 發(fā)文日期 | 2018-07-24 |
標 題 | 灌云經濟開發(fā)區(qū)12345政府公共服務平臺案件交辦催辦、督辦、查辦暫行辦法 | ||
文 號 | 灌經發(fā)〔2018〕6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規(guī)范開發(fā)區(qū)12345公共服務平臺的辦理,根據機關效能建設有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案件的催辦、督辦范圍 (一)催辦范圍。經濟開發(fā)區(qū)12345公共服務平臺交辦、轉辦緊急、存在安全隱患或即將超時的案件。 (二)督辦范圍。經濟開發(fā)區(qū)12345公共服務平臺成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的納入督辦范圍。 1. | ||
時 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時間:2018-07-24[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開發(fā)區(qū)12345公共服務平臺的辦理,根據機關效能建設有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案件的催辦、督辦范圍
(一)催辦范圍。經濟開發(fā)區(qū)12345公共服務平臺交辦、轉辦緊急、存在安全隱患或即將超時的案件。
(二)督辦范圍。經濟開發(fā)區(qū)12345公共服務平臺成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的納入督辦范圍。
1. 對經濟開發(fā)區(qū)12345公共服務平臺交辦、轉辦的案件,經兩次催辦仍超過辦理時限未處理完畢的;
2. 對跨部門、跨區(qū)域聯合辦理的訴求事項,無正當理由牽頭單位拒不辦理或協(xié)辦單位不接受、不配合,導致逾期辦理或過期未辦理的;
3. 對交辦的訴求事項,因未達到結案標準被縣12345公共服務平臺連續(xù)兩次以上退回重辦的;
4. 案件反饋情況與實際辦理結果不一致,造成不良影響的;
5. 對群眾訴求,工作不負責任、未能妥善處理,造成不良影響的;
6. 其他需要督辦的情形。
(三)查辦范圍。經督辦的事項仍未按規(guī)定完成且無合理解釋或完成較差的。
第三條 催辦、督辦、查辦程序
(一) 催辦程序。在辦理過程中,督查人員采取電話了解辦理進度、現場查看、定期匯報等方式,督促責任部門完成承辦事項。
(二) 督辦程序。督查人員對應督辦事項,下發(fā)《督辦通知單》。承辦部門處置完成后將辦理情況以《督查回復》形式報平臺。督查人員對承辦單位反饋的辦理情況進行審核,不符合要求的,及時詢問承辦部門,必要時退回重辦。
(三)查辦程序。對應查辦案件由開發(fā)區(qū)12345平臺提交園區(qū)監(jiān)察室,監(jiān)察室根據具體情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誡勉談話和問責。
第四條 結果應用
對被督辦、約談、誡勉談話、問責的單位每次分別扣綜合目標考核百分制得分5分、10分、15分、20分。
江蘇灌云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